长沙办理暂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开具回执予以发证。
暂住证办理条件
1、暂住证是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
2、《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3、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
暂住证办理流程
1、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三张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暂住在单位内部的,由单位出具留住证明。
3、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暂住五年以上的外地人员(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a型《暂住证》。 暂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且近期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b型《暂住证》。 不满一年的非务工经商人员或者来京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有正当生活来源和合法暂住处所的外地来京人员,均应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c型《暂住证》。
每个城市的规定不同,一般超过16周岁在当地居住超过一定期限的就需要办理暂住证,而办理暂住证办理流程比较简单,只要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就可以很快的办理好,不过现在很多城市都不办理暂住证,而是办理居住证,因此在大城市暂住务工的,可以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办理居住证还是暂住证,以便可以正确办理。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