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斗殴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一般不应超过30日。如果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