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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先打人什么责任

2023-09-29 来源:易榕旅网

对于打架对方先动手责任认定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看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其当事人不用承担责任;对于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其当事人是需要根据造成受害者轻微伤还是轻伤以上的情形,承担相应的治安处罚或者是刑事责任的。

一、故意放狗咬人赔偿规定是什么

故意放狗咬人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受伤的情况来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因此故意放狗咬人,属于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狗属于其侵权的工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故意放狗咬死人,则狗狗可看作是作案工具,主人就是杀人犯,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如果是主人故意放狗咬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时,这时人的生命健康权是放在第一位的,因此此时反杀狗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此如果将狗赶跑之类的,则不介意再进行防卫,除非狗狗有再咬人的风险,否则超过必要限度是需要赔偿狗主人的。同理狗主人故意放狗咬人,也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

所谓事出必有因,如果是因为他人非法闯入农场、村舍、房屋等,是可以放狗狗吓人的,但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如果他人是非法入室抢劫的,则狗主人出于“假想防卫”的情形放狗咬人伤人也是属于正当防卫,因为违法阻却的关系,所以狗主人并不对此承担责任。

故意放狗咬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时,狗主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但若是有违法阻却的事由放狗咬人,如他人非法入室抢劫等情形,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二、我对方先动手我把他打成轻伤该怎么判

对方先动手打人,你打对方也是违法的。打架致人轻伤以上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把对方打成轻伤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三、怎么才算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看它是否具备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难。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奸,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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