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的违约情形 1.委托人违约: a.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数额、币种给付款项。 b.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标准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应支付手续费并按逾期天数支付滞纳金。 2.借款人违约: 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数额、利率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以上1.a、〈二〉2的情况按〈借款合同纠纷审理规范〉中有关借贷合同有效的违约情况处理办法办理。 3.受托人违约: 收到委托款项后,因故使款项滞留在账户中,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数额交付借款人,或未按金额给付借款人,同时由委托人、借款人双方承担违约责任。 a.承担对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b.承担委托人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