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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赔偿问题

2023-09-30 来源:易榕旅网

未签劳动合同工资赔偿问题及维权途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每月二倍工资。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拖欠或扣发工资可要求全额发放,并要求支付拖欠部分25%的补偿金。未签合同工资按集体合同标准执行,无集体合同则实行同工同酬。维权途径包括协商、劳动仲裁、法院起诉和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劳动仲裁是解决劳资纠纷的有效方式,无需费用。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

法律分析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怎么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要求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中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中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有影响。没有劳动合同,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出勤卡之类。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入职后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入职单位要求二倍工资,还可以采用以下四种方式维权,首先是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及时补签劳动合同。其次是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第二种方法不好用,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最后一种方法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结语

在劳动关系中,缺乏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工资赔偿问题和维权困境。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工资。同时,拖欠或扣发工资也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全额发放并要求支付拖欠部分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起诉法院或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劳资纠纷的方式,而法院起诉则是最后的手段。劳动者应提供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确保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的重视,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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