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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什么是成立

2023-10-02 来源:易榕旅网

自然人借款是实践合同,并不是以签订合同时成立生效,《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一、民间借贷是否可以要利息

民间借贷能要利息。双方可以在借款合同订立时约定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但是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不能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二、借条生效条件有哪些

借条生效条件如下:

1、以现金支付的,借款人收到贷款时生效;

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之日起生效;

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上贷款平台支付的,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后生效;

4、贷款人将特定资产账户的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取得实际支配权后生效;

5、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实际履行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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