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应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答辩抗辩,考虑担保有效性、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承担责任及如何承担责任等方面。一般保证人可主张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分析
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答辩的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你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拓展延伸
担保贷款纠纷应对策略
在面对担保贷款纠纷时,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
首先,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了解您在担保贷款纠纷中的权益和责任。律师将能够为您提供明智的建议和法律支持。
其次,积极参与调解或协商。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尝试寻求解决方案,以避免长期的诉讼纠纷。调解或协商的目标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减少争议和损失。
同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准备好与担保贷款相关的文件、合同、支付记录等证据,以支持您的立场和主张。这将有助于您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最后,如有必要,寻求法律程序的救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您可能需要采取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或仲裁,以维护您的权益和寻求合理的赔偿。
请记住,在担保贷款纠纷中,及时行动、寻求专业帮助、保持合作态度和准备充分的证据是关键。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建议您与律师合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最合适的应对策略。
结语
在担保贷款纠纷中,作为担保人,您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答辩的抗辩。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进行。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先诉抗辩权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面对担保贷款纠纷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积极参与调解或协商,并准备相关证据。如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程序的救济。请与律师合作,制定最合适的应对策略,以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