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卖淫罪的判罚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一、涉黄什么意思
涉黄的含义包括:
1、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2、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及其心理感受。淫度亵性地描述或传授性技巧;
3、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知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
4、具体描写道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5、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
涉黄案件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涉黄;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什么情况下属于组织集体传销罪
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的条件有:
1、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2、只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才能构成本罪。
3、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