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女方不让探望孩子的,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是否支付孩子抚养费问题,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