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中,签订三方协议时,一般会说好违约情形,并说明违约金的数额。所以,签订三方协议后毁约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得看协议书内容。
并且,根据三方协议的约定会按以下处理:
1、如果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谁毁约谁就应该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要求减少。
2、如果协议中没有相关违约金的规定,便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因此,不想去协议约定的岗位,在毁约之后是否支付违约金,需要按照协议书约定处理。
(二)另外,签订三方协议时将直接涉及切身利益,所以在签约时要注意以下:
1、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在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4、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拿这个维护合法权利。
5、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
一、不交三方违约金后果
在构成违约的情形下,不交三方违约金可能会被起诉。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三方协议解除还是应届生吗
是。“三方协议”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通常由教育部门、相关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作为报到、转接户口关系的依据。“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在应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而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与毕业生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对工作岗位、工作待遇等劳动法上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