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知情权。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将企业所执行的薪资制度、应聘职位、薪资结构、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岗位职责等关键信息告知应聘者;在录用员工时,企业应将管理制度明确告知员工。应聘者有权要求企业提供上述信息,对于不知情的信息,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企业职工知情权是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职工知情权,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利的其中之一,不可回避。
1、知情权是实现企业民主管理的客观要求。对于职工个人来讲,知情权虽然具有私人性目的,但保障企业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是企业实施民主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职工一方面是企业的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和职工要实现共同利益,必须在行动上保持一致,这就要求双方互相配合,职工参与到企业的管理中来。要使职工参与管理,就必须实现企业与职工的有效沟通,令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详细而深入地了解企业状况,从而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实现共赢。
2、知情权是维护企业职工其他合法权利的前提。我国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权、保障权、参与权等权利,企业职工有权知晓涉及这些权益的相关信息,只有在明确相关信息的条件下,才有可能维护其合法权利。
3、知情权是提高职工参与度促进企业发展的基础。信息透明度越高、信息公开越真实,职工的参与积极性也会得到鼓励和提高,同时职工的参与度与工作积极性越高,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总之,员工知情权需要维护,工会制度也需完善。从长远看,如果工会的代表性能被广大员工所承认,工会代表介入企业并购将是保护员工利益最有效的手段。
一、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
最先,当代行政部门虽然要追求完美公布公平的价值观念,但另外高效率针对行政部门来讲也是不可忽视的。假如将全部信息内容都没有理由所有曝出,则必定会出现一部分因为行政部门信息内容的太早公布而危害行政部门成功实行,乃至一些行政决策未都还没实行便太早夭亡。更别说,行政单位手上把握有很多涉及到国防安全和国家主权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做为一种关键的密秘信息内容,具备必要性、法定性和局限等特点,其使用权应归属于总体上的我国,关键便取决于信息保密权,而且这类使用权是一种对世权,别的一切行为主体均不可侵害。
二、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的知情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