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中介常见的经营范围有三种,主要为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以及房地产经纪。具体的经营范围如下:1、房地产咨询: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咨询服务的经营活动。涵盖的范围有各地地价、房价、房地产租赁价格;提供房地产法规、政策问题以及办理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业务手续等问题的咨询。2、房地产评估:其主要的经营活动内容是根据一定的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以及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3、房地产经纪:其主要的经营内容是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包括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服务,主要功能在于为房地产交易双方牵线搭桥,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