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有: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房地产经纪服务包含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及逾期交房的免责条件。
6、房屋使用性质。
7、违约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二、租房时哪些人不能住?
不能租的房屋有:1、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租。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10、被法院、司法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承租人租房时要注意的事项有:1、通过中介租房要签订委托合同;2、订立房屋出租代理合同须注意的事项;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利益,最好使用政府机构制订的示范文本。3、其他应注意事项。
三、证券经纪商的权利
证券经纪商是代理客户天卖有价证券的机构或个人,证券经纪商的权利有:(1)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即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2)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如交易佣金等。(3)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可法途经要求其屋约或赔信的权利。同时,证券经纪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了为委托人服务和公平买卖的原则,例如:坚持信售为本,客户至上:坚持客户优先、委托优先:坚持为客户负责,但不代替客户进行决策:坚持公平交易,不得以非正当手段全取私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