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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证件伪造的婚姻登记无效婚姻么

2023-10-02 来源:易榕旅网

使用证件伪造的婚姻登记无效婚姻么不是无效婚姻,使用伪造的户口办理的的婚姻登记是可撤销婚姻。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用伪造的户口办理的结婚登记,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形,所以婚姻关系应当是不属于无效婚姻。二、婚姻可撤销有哪几种情形1、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3、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三、可撤销婚姻的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告示1、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2、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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