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领证再结婚的危害如下:
1、一旦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就正式确定了夫妻关系,是不能反悔的。如果两人的感情生变,只能离婚,不能简简单单地分手。领证一定要深思熟虑,不然追悔莫及。不管是先领证还是先结婚,本质上是没什么区别的,都是在确定两人的关系。不过大多数都会选择先领结婚证,然后再筹备婚礼事宜。
2、先领证再办婚礼可以说是对彼此的尊重。因为如果办了婚礼最后没领证的话,那在亲戚朋友面前就很丢人了。但是建议在领证之前,婚礼的一切事宜都应该筹备好。比如该过彩礼的过彩礼,婚礼的举办时间和地点都应该在这之前确定下来。还有房子车子的事情,不管买不买,在婚前都要商量妥了。如果这些事没有商量确定好就领证,女方会显得很被动。万一因为彩礼和婚礼怎么举办这些事情闹得双方不愉快,导致最后要离婚,那对双方都不好。领了证没办婚礼就离婚,以后再结婚也就是二婚了。离过婚的人,尤其是女性,再找合适的人就没那么好找了。所以,先领证是可以的,但是建议领证之前把结婚的细节都谈拢落实好。
3、婚姻的法律新规定。婚姻的法律新规定,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而制定的。具体新规定如下:婚姻的法律新规定,增加了离婚期间的一个月冷静期,对于协议离婚的,必须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才能办理离婚;婚姻的法律新规定,对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保护力度加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