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1、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2、前者犯罪目的必须通过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后者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劫取财物。
一、敲诈没有证据如何报案
敲诈没有证据报案需要到犯罪行为地和嫌疑人所在地进行报案。
对于敲诈勒索罪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都会构成犯罪,只要实施了以上行为的,公安机关都会进行立案调查。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以下三种不同的情况: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恐吓、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绑架致人死亡判什么罪
绑架致人死亡的定绑架罪,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三、q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实践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有三种情形:
1、在绑架过程中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杀死被绑架人;
2、绑架行为实施后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之前杀害被绑架人;
3、因勒索不成或非法要求得不到满足而杀害被绑架人。对于行为已勒索到财物或者已满足不法要求后释放人质时,为了灭口或出于其他目的杀害被绑架的,是否属于上述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
此种情形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应数罪并罚;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根据刑法理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符合独立的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虽然在理论上应以数罪论处,但是由于在绑架中常常伴随着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发生,而且刑法对绑架罪规定的法定刑高于故意杀人罪。
这样将故意杀人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有利诉讼。
根据这一立法精神,对发生在犯罪既隧后或者发生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都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