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声唱法是一种喉头在保持吸气位置状态下呼出气流吹响声带,使打开的共鸣腔体能够完全、均匀共鸣的歌唱方法。
呼吸是发声的动力,是歌唱的基础。美声区别于其他唱法的主要的特征,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美声唱法是混合声区唱法,美声唱法不仅影响着中国的声乐艺术,同样也影响着其他国家的声乐艺术。
美声唱法起源于欧洲,它的产生不仅与欧洲音乐的发展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作为人类文化意识形成的一部分,它同样也是社会,时代发展的产物,古罗马帝国当时的教会演唱圣诗和朗诵《圣经》,这就成为了最早的合唱形式,教堂中用拉丁文演唱与宗教相关的内容,即称为咏的音乐形式。公元590年,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选编修订配合教仪的《唱经本》,也就是著名的《格里高利圣咏》。实际上相当于规定了演唱圣义的歌调,圣咏是欧洲声乐艺术的萌芽,它要求庄严、肃穆的演唱配合教堂的氛围,13世纪前的欧洲音乐均为单声部音乐,其中古希腊的声乐也以单声部为主,并受到严格的诗歌韵律的支配,主要以独唱、齐唱、领唱、说唱和吟唱为歌唱的形式。在这一期间产生了如《荷马史诗》等出色的作品,它们是由盲人诗作者荷马创作并以说唱的方式演唱的,可以说这就是比较初期的声乐表现形式在圣咏音乐流行的时期,从11世纪起,出现了一些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丰富声乐艺术内容的音乐形式,此后又相继出现了游吟歌手、恋诗歌手、民歌手等专业的歌唱者,他们虽无法摆脱宗教的浓厚色彩,但已堪称为宗教艺术的大胆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