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活动的目的,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山西文化旅游市场活力,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展示山西的壮美河山、厚重历史、三晋文化,让世界了解山西、认识山西、宣传山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门票价格政策标准: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