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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的认定规定是怎么样的

2024-02-16 来源:易榕旅网

1、肢体残废

(1)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2)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3)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4)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5)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6)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7)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8)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2、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2)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3)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4)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5)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6)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7)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8)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

(9)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10)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11)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12)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13)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14)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15)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16)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17)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18)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19)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20)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21)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3、容貌毁损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2)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3)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4)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5)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4、丧失听觉

(1)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2)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5、丧失视觉

(1)损伤后,一眼盲;

(2)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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