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处罚执行程序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这意味着在行政复议期间,被处罚人需要继续履行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这些情况包括: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此外,如果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也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