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票据保证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保证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供担保。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及性质 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六条: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四)保证日期(五)保证人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条: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