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可以是一个人。
法律上对遗嘱的执行人的要求只有一点: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遗产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由谁执行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由所有继承人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执行。
继承开始后,一般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执行遗产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执行人,或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执行人。
如果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担任遗产执行人。
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1132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第一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3、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一、一般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规则如下:
1、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2、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
3、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总而言之,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通常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管理人应如何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方式: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