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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由谁最终承担

2024-02-15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所谓的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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