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2.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要不要提前通知呢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无需提前30天通知,更无需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处理
1.维持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到期后,由新单位续订劳动合同,新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由新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变更原合同,增加附则说明,因单位合并由新单位继续履行合同。3.终止原劳动合同,由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增加附则说明,因单位合并该劳动者在原XX单位的工作年限一并计入新单位。
三、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如何赔偿
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应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至于因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不需要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