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支付保险金,但必须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原因常常是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或者投保人没有履行保险合同中的义务。如果投保人可以证明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并且直肠癌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保险人向投保人发出保险单,并收取保险费的,视为保险合同成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保险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