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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订需要什么条件?

2023-11-19 来源:易榕旅网

劳动合同续订需要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2、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

3、劳动者应当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或终止。

一、终止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情况进行确定。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可能存在的情形:(1)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2)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3)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那么(1)情形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3)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么处理呢?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另外,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二、想问辞职合同到期能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不需要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前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这是需要区别对待的: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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