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在于合同性质、结算标准和服务主体。劳务派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结算标准为劳动力,服务主体必须是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结算标准为工作量,服务主体可以是法人、其他实体或个人。劳务双方的权益应受法律保障,员工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实现共赢局面。
法律分析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如下:
1、合同性质不同。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
2、结算标准不同。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3、服务主体不同。服务主体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或个人。
一、劳务派遣工签合同注意事项包括: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2、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4、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5、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6、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二、签订劳务外包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主体资格,签订合同前审查承包方有无履行合同的资质和能力;
2、服务内容,注明外包服务的范围、服务最低标准、考核标准;
3、排他性,注明是否允许发包方或服务商与第三方合作;
4、责任承担,明确约定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时的责任承担。
总之,劳务派遣是公司将内部员工派遣出去工作,两者之间应该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是进行劳动力承包,应该签劳务外包合同。法律保障劳务双方的权益,每位劳动者都享有选择的权益,但是要注意用人单位有权利开除对单位有威胁或毫无作用的员工。因此,员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是自身优秀,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能够和单位达成一种共赢的局面。
结语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在于合同性质、结算标准和服务主体。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服务主体必须是按法律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服务主体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个人。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明确派遣公司的义务、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发放等事项,以及约定违约责任。而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时,需要注意主体资格、服务内容、排他性和责任承担等问题。保障劳务双方的权益是法律的基础,同时员工也应注重自身的优秀表现,以实现共赢的局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