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有4个内容。如下: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需要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进行安全性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出安全性评估建议。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