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罪刑法定适用原则如下:
1、禁止溯及既往。即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在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
2、排斥习惯法。即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判例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
3、禁止类推解释。即对《刑法》应严格适用和严格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刑罚法规应当明确、确定和适当,禁止不确定刑,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