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用来证实你在此之前没有过犯罪记录,并不能证实以后的,所以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确切的有效期。无犯罪记录公证是6个月有效期,从公证书上所写明的无犯罪截止时间算起。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对个人开具,只对公司开具。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目前考虑到居民办理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公安部文件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用来证实你在此之前没有过犯罪记录,并不能证实以后的,所以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确切的有效期。
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按原办法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无犯罪记录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中国护照;
2、原户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原户籍证明或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公安部新规》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四)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五)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九条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并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一)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