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2、所需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6)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是属于国家给出的相应政策,也是为了保障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只要在年度汇算了之后存在收入到纳税的税费不符合,只要有多支付就可以要求退税,但同样的如果有少支付的情形,作为纳税人也需要补税。
《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为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等;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以及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