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第三款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