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手续,一般如下:
1、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
2、支付手续费,契税,印花税。付款后,交易所将向买方发放房产卖契;
3、买受人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地产出售合同,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自行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