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告商标侵权的应当先进行自我检验与核实是否确有侵犯对方商标的行为,如确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先停止商标的使用。 如果当事人不存在侵权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目前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注册证等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如果当事人确有侵权的,可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积极参与庭审,就自己的主张予以相应举证、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