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工伤职工出院后工资和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费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并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职工出院后工资和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如果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费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并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拓展延伸
工伤患者护理费如何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患者的护理费应按照统筹地区的生活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如果患者不能在统筹地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林区、市属、县属、区属、街道、镇属、矿务局属、矿务局属、铁路局属、民航局属、部队属单位工作的,其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如果患者在统筹地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林区、市属、县属、区属、街道、镇属、矿务局属、矿务局属、铁路局属、民航局属、部队属单位工作的,其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计算。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还规定,如果患者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
结语
工伤职工出院后工资和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已经详细说明,其中包括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同时,如果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费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并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因此,工伤职工出院后可以按照以上规定获得相应的工资和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