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相关证据,等待开庭,双方质证辩论,之后等待仲裁结果。仲裁程序主要包括申诉、立案、调解、开庭审理和裁决五个过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 人事仲裁可以受理哪些案件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团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依法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要审查什么
1、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3、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4、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三、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需要合同怎样
1、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
2、一方在纠纷发生前单方声明接受仲裁;
3、一方明确表示不愿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