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尚在校就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上述三种情形下,是可以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况,子女都是要履行赡养义务,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的话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要想有一个安稳、幸福的晚年,其实就需要子女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就包括实际照顾父母、支付赡养费等等。但实际上,可能因为子女存在一些较为特殊的情况,因此允许对他们的赡养义务进行免除。实际赡养义务的免除情形,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老人的赡养费一月需要给多少
父母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为法定义务,是不能免除的,且每个人的义务内容同等,但是在履行上要以赡养人的实际能力为限。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