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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何认定

2023-11-03 来源:易榕旅网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一个选择性的罪名,第一,要有妨害行为,包括非法持有、非法提供、运输、出售、购买、骗领,第二妨害的对象特定,包含伪造的信用卡和他人的信用卡,当事人实施一种行为侵害一种对象就能够认定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实行两个行为侵害两个对象,也只是成立一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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