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者迟迟不去保险公司解决怎么办
肇事者一直拖着不去保险公司处理,可以对其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对方及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或向本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肇事者和受害者赔偿没谈拢怎么办
交通肇事者和受害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