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在清算时如何处理债务和债权?

2023-10-19 来源:易榕旅网

清算破产后,未偿还的债务不再处理,除非有人愿意继承债务。公司清算包括财产清理、债权申报、制定清算方案等。清算方案需根据公司性质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可处理未了结的业务。债务清偿应按法定顺序进行,剩余财产可向股东分配。清算结束后需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分析

清算破产后,依然没有偿还的债务则不再处理。企业清算等同于自然人死亡,法律上,自然人死亡或是企业清算破产,债务随之免除,除非有人愿意继承债务。

1.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首先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之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于如何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做出具体的安排。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个总的方案。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不必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

另外对于违法解散的清算公司,需要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另外,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

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在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清偿公司的债务,若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销期间成立的清算组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结语

清算破产后,未偿还的债务不再处理,企业清算等同于自然人死亡,债务免除,除非有人继承债务。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包括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调查清理财产、编制财务报表和债权债务目录,并制定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要求清偿已到期的债权,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清偿债务时,按法定顺序向债权人清偿。清偿全部债务后,清算组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后,制作清算报告,报送相关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通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