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没有清算完,不可以注销。如果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或者已经清算分配完结了,才可以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申请注销。未清算完的,不能申请注销。
一、公司注销后财产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财产会进行清算。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二、破产清算没钱怎么办呢
破产清算后没钱的,若无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企业就不用再偿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使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公司法破产清算怎样进行
公司法破产清算的进行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