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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电动刹车,后边电动车追尾是谁的责任

2023-10-19 来源:易榕旅网

前电动刹车,后边电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具体看具体情况:
1、前车突然刹车,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后车追尾是后车的责任;
2、前车的刹车灯如果因故障不亮,导致后车看不到前车的刹车信号而追尾,前车应承担次要责任;
3、后车刹住了,但前车向后溜车导致追尾事故,那前车全责;
4、前车违章变道行驶,有压线、加塞的情况,在前车还没有完成变道动作就发生追尾事故,前车全责。
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或者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综上所诉,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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