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是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可能是一个或几个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法律分析
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同一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应被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