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不同意拆迁没有评估的会怎么处理

2023-11-13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如果不同意拆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拆迁过程中,原则上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评估,确保合理补偿。如果拆迁方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或未向您提供合理补偿,可以要求拆迁方重新开展评估工作,或者就补偿问题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房屋价值高于补偿款,可以要求拆迁方重新进行评估以达到合理补偿的目的。

如果在拆迁现场出现纠纷,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在事后寻求法律援助或请律师帮助解决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尽可能保留现场证据,以便为自己的权利主张提供证据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同意拆迁决定而又没有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或寻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拆迁方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