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无需给对方钱。因为离婚是出于双方自愿的行为,并不需要强制给对方钱。但如果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本人存在过错行为,并且对方提出了损害赔偿的,那么是需要给对方钱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则不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