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会产生的原因有:
1、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从总体上讲,虽然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内容的虚假广告法律责任体系,但从有效惩治虚假广告来看,仍有其不足之处;
2、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3、虚假广告产生的根源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4、执法不严,查处不力。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设立了专门的广告监督管理机构,但普遍存在人员数量不足和一些人员素质不高的状况,使许多虚假广告无法及时依法查处。另外,对已产生社会危害的虚假广告的处理,一般限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行政处罚责任范围之内,未能起到真正惩治和遏制的作用。
治理虚假广告的对策有:
1、完善立法。首先,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连带责任。这样,既能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法律保护,又能对媒体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予以有效的民事制裁。其次,加大发布虚假广告的行政责任;
2、严格执法。在一般情况下,对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由工商机关予以处罚;有关国家机关应遵循互相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予以处罚;坚持处教结合,严惩屡教屡犯;
3、加强宣传教育。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媒体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和抵制发布虚假广告;进一步丰富消费者的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
4、建立规范的虚假广告投诉制度。应建立规范的虚假广告投诉制度,包括统一的举报受理机关和举报方式、查处结果反馈制度、举报奖励和举报保密等内容,鼓励和方便消费者与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做斗争。
综上所述,虚假广告是媒体作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为牟取非法利益,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作不真实的或引人误解的表示,导致或将会导致消费者错误判断的广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