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时间是十五天,即从当事人接收到法院寄出的上诉状之日起计算,不包括工作日。发起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包括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出上诉状。无论是民事判决还是民事裁定,当事人都有上诉的权利,上诉期限分别为十五天和十天,不包括工作日。
法律分析
一、上诉时间是15天还是15个工作日?
上诉时间是15天,这里的十五天主要指的就是当事人接受到法院所寄出的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15天个自然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发起民事诉讼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对当事人提起上诉,规定了一定的条件。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这一规定,上诉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
2、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3、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必须提出上诉状。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上诉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的。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用口头提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制成笔录,以固定或转呈其上诉意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人在一审判决、裁定宣告或送达后,口头表示冤屈,而未明确表示上诉的,审判人员应当向其解释上诉权的意思和上诉程序。经解释被告人表示上诉的,应当按上诉处理;经解释仍不明确表示上诉的,则不能按上诉处理。另外,口头申请上诉必须由上诉主体当面、直接向第一审法院的有关人员提出。如果其采取电话、转托他人捎口信等间接的、无法有效认证身份的方式提出上诉,不能视为符合法定口头方式的要求。只能视为诉讼主体有上诉的意向,但是否真实有效,则需进一步核实,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记录诉讼主体的口头申请,并由其签名或盖章。
在我们国家,不管是民事判决还是民事裁定,只要法院作出之后都是拥有一定的上诉的权利的,这对于当事人来说一定要注意上诉时间的规定,判决是15天,而裁定是十天的时间,而且全部都不是工作日。
结语
合理维护上诉权益是当事人的重要任务。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时间为15天,即接到法院寄出的上诉状之日起计算,不可延长。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需在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一审裁定则为10日内。上诉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上诉人为原案件当事人,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提出上诉状。上诉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但口头上诉必须当面向法院提出。当事人应留意上诉时间的规定,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三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