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通过相关的社保APP查询自己的缴费信息,但是社保卡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功能,也就是社保卡中医保部分的使用功能可以称为医保卡。
社保卡中的医保功能主要是针对医疗保险而言的,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地市城市统筹,所谓的统筹区就是以行政管辖划定的区域,地市级城市统筹就是某一个地级市管辖的范围之内,包括这个城市管辖的所有区县,都属于同一个医疗保险的统筹区。按照医疗保险的属地化管理原则,社保卡一般都是在统筹区的参保地办理,比如是在重庆市的永川区参保,那么原则上社保卡就只能在永川区办理,但由于重庆市是实行市级统筹,所以在永川区办理的社保卡,在整个重庆市所有的区县都能使用,离开重庆市管辖的区域范围就属于异地。
跨了统筹区看病就医就属于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就需要转诊或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通过国家医保平台的接入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结算住院费用,这时社保卡在异地就只是一个缴费的证明,必须要和身份证一起才能使用,只要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也就是社保卡的识别号,就能看到你在哪里参保,是否属于参保的有效期,是否还能享受医保的看病报销待遇等。
所谓的开通异地社保卡,或是异地医保卡,实际上社保卡或是医保卡,是没有异地这个概念的,只有异地使用的概念。而异地使用社保卡或是医保卡到药店去买药,到医院门诊看病,这是不能通过开通异地社保卡来解决的。如果在异地居住的朋友,或是长期在异地工作的朋友,是在户籍地或是工作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就需要办理异地安置就医备案,办理了异地安置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住院,这是可以通过异地就医系统来结算住院费用的,和在本地住院几乎没有区别。
如果要在异地就像在本地一样使用社保卡,可以随意到定点的药店去刷卡买药,到定点的医院门诊刷卡看病支付医疗费用,这就涉及到门诊费用的异地结算问题,需要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结算系统的地区才能使用异地的社保卡,比如目前重庆的社保卡或是成都的社保卡,在两地之间的大多数定点药房或是部分定点医院的门诊都是可以刷卡使用的,这是由于西南五省区在2019年就已经签订的门诊费用异地结算协议。但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社保卡,也就是门诊费用结算还没有开通使用,所以社保卡也是无法在异地使用的。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划,到了今年年底,基本上要实现全国社保卡门诊费用的结算联网,按照规划,全国所有的县城,至少要有一家开通全国门诊结算系统的定点药店或是定点医院。按照这个规定,2021年已经快要结束了,社保卡异地使用结算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社保卡的异地使用指日可待。
异地就医报销需要的材料
异地就医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申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复印件;
2.《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复印件;
3.医疗费用发票;
4.医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
5.门诊病历资料和电脑处方(若无电脑处方,书写的处方上要标明各种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单价、数量和总量);
6.本人工作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即对公账号),若无单位则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中国农业银行或兴业银行账号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1.老人或者外乡人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异地就医备案则没有有效期,长期有效,只要当事人没有再去将备案撤销;
2.因为生病需要异地就医的,则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到12个月之间,备案后,在定点的医院住院可以享受和当地一样的报销结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处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陈述、申辩。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