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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能否在租房合同到期后驱逐租客?如何处理?

2023-09-27 来源:易榕旅网

在大城市里,房价高昂,许多人选择租房居住。房屋租赁是房主和租客之间协商,在某个时间段以某个价格进行租赁。在租房前,房主会要求租客支付押金作为房东对租客的一种手续性东西。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能赶走租客,双方可以协商续租或搬家。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双方应提前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分析

这是明确禁止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就续租合同或指定时间限制内搬家重新找房子达成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强制将租客物品搬离或驱逐租客都是不合法的。在合同期满后,租客有义务履行合同职责,选择搬离或重新续约。

在大城市里面打工的人很多,因为房价的高不可攀,因为工资的低廉造成了很多人都选择了租房子住,那么这就涉及到房屋的租赁。房屋的租赁是房主与租赁户一起协商在某个时间段以某个价格进行租赁。在租房子的前会有一个房屋的押金作为房东对租客的一种手续性的东西,租房也是有时效的,那么租房合同到期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应该怎么处理?

一、租房合同到期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

这是肯定不能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对于续租合同或者说是给定时间限制去搬家重新找房子,而不能强行的将租客的东西搬离或者是强行的赶走租客,这是不合法的。在合同到期后,租客应该履行合同的职责选择要么搬离要么重新续约。

二、不继续租住需提前向房东说明

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一定要提前说明,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而在租赁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东之前确实需要提前沟通好,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都能够提前一段时间向对方表明租赁意图,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他事宜。

三、继续租住需续约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四、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结语

在房屋租赁中,租赁合同是房主和租客之间协商的结果,规定了租赁期限和租赁价格等事项。在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协商达成续租合同或重新找房子的协议,但是强制将租客物品搬离或驱逐租客是不合法的。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则需要提前向房东说明。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则应重新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如果出租人拒绝对租客续约,则租客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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