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时,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许离婚。起诉方需先申请宣告配偶失踪,条件是下落不明满2年。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的程序包括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并查清财产、发出公告。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失踪时怎么提起离婚
1、夫妻一方失踪的,另一方想离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2、提起离婚诉讼时,起诉方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
3、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的程序有哪些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
人民法院定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夫妻一方失踪时,另一方想要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起诉方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如果经过调解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的程序包括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并经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的审理。在宣告失踪案件中,法院将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情况,并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后,法院将根据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